房地产行业
商贸贸易
建筑建材
现代服务
生物医药
金融行业
文化产业
电子商务
制造行业
互联网行业
二、查账征收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(一)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“先分后税”的原则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159号)第三条规定,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“先分后税”的原则。
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(利润)。
(二)合伙企业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
财税[2008]159号第四条规定,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:
(1)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得,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。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。
(2)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。
(3)协商不成的,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。
(4)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,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。
个人独资企业与分支机构,应分别向其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,分别办理年度申报,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,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,计算应缴税款,由投资者个人选定一个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,办理汇算清缴。
第六条规定:“应纳所得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?应纳税所得额=应税收入额×应税所得率?或:应纳税所得额=成本(费用)支出额/(1-应税所得率)×应税所得率”
纳税人没有申报调整,税务人员在当年汇算清缴时,也没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。这就是执法风险,执法系统一匹配底账系统的开票项目与主行业代码,就生成了执法疑点清册。
六、以收入的年度核查忽视了对成本费用和应纳税所得的汇算。
二、建议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(B类)
1.承包、承租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,仅是按合同(协议)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,其所得按工资、薪金所得项目征税,那么在此情况的会计核算同工薪所得的扣缴所得税会计核算相同。
扬州税收优惠政策
扬州税收优惠政策
企业所得税
税收优惠政策
增值税
税收优惠政策
个人所得税
税收优惠政策
提交成功
税务客服会在1-2小时内联系您,
请您保持电话畅通!
×
招商引资,入驻园区,享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。贵公司是什么行业呢?
方便的话,建议您留下联系方式,电话沟通对接更顺畅呢~
稍后再说
马上咨询